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招聘37人公告

2023-03-13 11:26: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紫薇

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资发集团)是婺城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资产收购、管理、开发利用和处置,资源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及其他投资。现因工作需要,集团及下属4家公司(金华市金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金婺土地整治有限公司、金华市金婺置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诚信廉洁。

2.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相应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2.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的,其专业和职称不限,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4日(以接收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部分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再行公告。

邮箱地址:rlzy_jwzykf 163.com

联系电话:0579-82022316;15345791713;15345891713联系人:卢女士;吴女士;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898号安云小镇11楼

本次报名仅接收网络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电子版1寸照片1张。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复印件及扫描件即可,原件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名表和材料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某+行政专员。请务必按此格式填写。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程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其中,计划招聘人数2名及以上的岗位为2倍)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其中,计划招聘人数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若确定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4.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再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材料。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转入公司,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薪酬按婺城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需求表

2.招聘报名表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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