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
盐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
总经理的公告
根据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选拔发现优秀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盐亭农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旅公司)、盐亭丝路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盐亭农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盐亭农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种养殖业、商贸流通、农业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及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业务。
(二)盐亭丝路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盐亭丝路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重要旅游资源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及其延伸产业和开发策划、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旅游景区、景点维护管理和运营;各种文化旅游艺术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推广、投资咨询服务等。
二、职位职数
盐亭农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盐亭丝路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共2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统筹决策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
2.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3.应具有在企业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现代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工作有较强的认知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风险处置能力。
5.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6.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
8.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09:00起至2023年3月9日18:00前,以收到应聘者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或盐亭政务网(http://www.yanti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盐亭县公开选聘农旅公司总经理报名表》或《盐亭县公开选聘文旅公司总经理报名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盐亭国资+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383937976 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
(1)《盐亭县公开选聘农旅公司总经理报名表》或《盐亭县公开选聘文旅公司总经理报名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word格式)。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5)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000字左右)。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盐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对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于面试当日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原件由考务小组再次进行复审。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复审方能进入面试。
(三)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告之,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及个人从业经历等多方面综合研判,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为一般用工体检,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严重疾病的为不合格。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若考察或体检未通过,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公示期五天,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按基本年薪发放薪酬),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签订三年合同,三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满后考核未达到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按照相关政策和公司高管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详情可咨询县国资办。
六、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县国资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到各位报考人员,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7127202 13778115866(于老师)
监督电话:0816-7120444(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