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公司。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综合管理岗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创新和执行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能适应不定时的加班工作;
4.海宁市户籍,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即1992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2日期间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专业门类为文学类、管理学类;
6.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上述岗位要求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籍的,时间计算至2023年2月22日,实习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16时。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只注册或不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文字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综合成绩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笔试成绩低于50分(100分制)以下不予通过,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结果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报名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招聘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报到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过程中出现放弃或不按规定报到的,经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替补,如决定替补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如用人单位视为无合格录用人员的,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参照《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360199,0573-87658112
监督电话:0573-87658117
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1日
原文标题: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