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开招聘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是南雄市国有粮食企业,承担各级储备粮油及应急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雄市国有企业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雄府办〔2022〕6号)文件精神,我司委托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公开招聘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共4名,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负责各级储备粮油和应急救灾物资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每位报名者只限报其中一项岗位,多报无效。
1、粮油保管员3名,限男性;2、会计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已获得证书),会计
岗位须持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粮油保管员岗位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粮食、机电、粮油食品质检等相关专业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后出生);
4、限南雄本市户籍;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有吸毒史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关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查找《2023年公开招聘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下载《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
3、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894861396 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
4、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6日17:00前(以收到电子版报名表时间为准);
5、可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南雄巿碧桂园(大润发)3号观澜1街3座04号红海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0751-3881139(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
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考生需于2023年1月17日17:00前,到报名地点(南雄市碧桂园(大润发)3号观澜1街3座04号红海公司〉进
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双面打印)、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会计岗位的提供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未按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会在考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邮箱,请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采取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以100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考察合格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
递补体检人选。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和“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工资福利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福利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与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实发4000元/月左右,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二)工作地点: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九、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5、有关招录信息将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与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同时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最终解释权归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及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拥有。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公开招聘南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355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