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国企招聘:2023年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2023-01-05 10:11:3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Maggie

2023年天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各国有企业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14〕3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天台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3、年龄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户籍要求:台州户籍。

5、专业设置:中专参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专科参照教育部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更新版。

6、岗位特殊要求详见《2023年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程序与办法

(一)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并确认方式,录用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2023年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录用人数和报考确认人数按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指标或不开考。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会议室(福溪北路45号)。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单(如报考岗位需工作经历请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注意事项: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条件、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设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2日。

面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时现场领取。

准考证领取地点: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会议室(福溪北路45号)。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台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公示之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不再递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对象名单在“天台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体检由县国资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指定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执行,考生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五、聘用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天台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公示5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凡公开考录人员,享受各企业现行薪酬制度待遇。

2、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防范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浙人社﹝2013﹞2号)文件精神,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应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5、有违法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县国资党工委设立举报电话:83930967、83170583。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3930792。

附件1:2023年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原文标题:2023年天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jtt.gov.cn/art/2022/12/30/art_1664360_59093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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