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对州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集团旗下现有16家一级子公司、2家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12.64亿元,作为楚雄州主体信用评级AA的州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前景广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好纪检监察机构在完善企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楚雄州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纪检监察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全州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愿意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人员;中央及省驻楚国有企业、州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
二、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专业、职称与经历相结合,实际工作能力优先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中层正职(1名)
集团公司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
(二)中层副职(1名)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
四、选调人选资格条件
选调人选必须是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和中央及省驻楚国有企业、州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层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副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二)任职资格
1.选调任中层正职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担任正科级或实职副科级(八级职员、中层副职)满2年及以上;
2.选调任中层副职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担任副科职级(八级职员、中层副职)或工作满3年以上。
其中:
1.选调任集团公司专职纪委副书记的,需为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熟悉查办案件全流程工作,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2.选调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的,需为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司法、财务、工程领域等方面相关政策、操作流程或有纪检、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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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填写《自愿到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1日18:00前报送集团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本宽大厦1308室);也可以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邮箱cxztzjtzzrs@163.com,过时不再受理。
3.报名咨询:
联系人:沈老师集团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15125852312
座机及传真:0878-3398238。
公司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159号(本宽大厦)
4.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自愿到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集团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调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拟定在11月下旬,面试方式采用座谈的形式。面试期间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和近三年工作总结。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调岗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选调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愿意放弃原工作职务和身份的人员正式办理选调手续。
六、有关要求说明
(一)待遇保障。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8〕79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机关干部和事业人员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办法(试行)》关于“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干部,其薪酬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原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录用,购买五险二金,原则上从职务层次、经济待遇等方面按照不低于原待遇标准的原则,落实相关保障。
(二)人员身份说明。选调人员正式到公司任职后,原单位编制和身份不再保留,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一并转移。由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认可其在原单位的经历、任职和工龄。
(三)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事会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8-3103638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0878-6087660
报名者在报名、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