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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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如下:
序号 |
岗位 |
岗位需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限定 |
备注 |
1 |
行政人事部 |
会计或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
1 |
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
18-35周岁 |
男女不限 |
2 |
投资管理部 |
工业环保或安全技术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
1 |
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
18-40周岁 |
男女不限 |
3 |
后勤管理部 |
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
1 |
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中专,专业不限) |
18-35周岁 |
男女不限 |
4 |
物业管理部 |
行政管理或计算机网络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
2 |
本科或以上学历 |
18-45周岁 |
男女不限 |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2日)。
(二)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依据现场应聘者投递的简历信息,由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县城金山工业园工业五路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72989。
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2022年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1);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同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
1.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特点的适应性。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龙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公示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此次招聘的合同制员工被录用后,由县金丰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金丰公司工作制度或廉洁纪律的,公司将按《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进行解聘管理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员工。试用期工资2000/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成为正式职工,由县金丰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按《龙门县金丰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期限:3年,从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由县金丰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