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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备考只是公务员考试上岸的第一步,充分的信息收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是什么呢?今天上岸鸭小编就来帮助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第二十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要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来设置。
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有:有犯罪并接受刑事处罚的考生不得报考公务员;曾经有共产党党籍,但是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公职被开除的人员;失信惩戒人员;法律规定的其它不能被聘为公务员的情形。
公务员的级别是由一级到二十七级,级别是和公务员的职务对应的。公务员的一部分级别对应综合管理类职级。国家级正职是属于一级;国家级副职是属于二到四级;省部级正职属于四到八级;省部级副职属于六到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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