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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录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报考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报考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四)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补录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二)报名
2023年6月6日8:00至6月8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1个职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报考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补充录用时,请直接与拟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3年6月8日18:00前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3年6月9日8:00至6月10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单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6月11日之后,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