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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
简单计算。
根据题意可知,甲、乙、丙三人值班的日期是公差为1的等差数列,结合等差数列求和公式:,可得三人值班日期数字之和为。根据“三人各自值班日期数字之和相等”,则三人各自值班日期数字之和为。由于甲在1日和2日值班,26-1-2=23,所以剩余的日期中11日和12日是甲值班;而乙在9日和10日值班,26-9-10=7,所以剩余的日期中3日和4日是乙值班。则丙在剩下的5、6、7、8日值班,即丙连续值班,所以他在自己第一天与最后一天夜班之间,最多有0天不用值夜班。
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