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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
简单计算。题干数据均以百分比、比例形式给出,又给出相关的具体数值,可用赋值法求解。
根据“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可赋项目的资金需求为12,则总投资额为12×(1+)=16,丁撤资后,甲乙丙三人投资额之和为12×(1-)=11,则丁的投资为16-11=5。根据“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则丙的投资额为5×60%=3,则剩余甲乙两人总投资为为11-3=8,即甲+乙=8,又因为“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即甲=(乙+3)×120%,可得甲=6,乙=2,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因此,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