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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公告发布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成绩公布 | 面试时间 |
2023 | 2023年1月9日 | 1月10-1月16日 | 2月25日 | 3月23日 | 4月20-24日 |
2022 | 2021年11月26日 | 11月29-12月3日 | 1月8日 | 1月28日 | 7月3-6日 |
2021 | 2021年1月29日 | 2月1日-2月7日 | 3月14日 | 4月2日 | 4月24-27日 |
2020 | 2020年6月30日 | 7月3日-7月9日 | 8月9日 | 8月31日 | 9月25-28日 |
1、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表)等电子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2、抽签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规定位置就坐,应留意自己所在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
3、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确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4、面试开始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
5、面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从题本要求和考官指引,并以普通话发言。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成绩公布后,考生领回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并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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