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时间和地点
集中时间: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14:30。
集中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心华校区)西北门(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268号)。
考生无故未按时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如当天体检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请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参加心理测评人员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通过公务员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且已进行体检的考生。
三、其他说明
(一)心理素质测评由珠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需用智能手机线上进行,时间为90分钟。手机应安装并可以稳定运行版本7.0及以上的微信APP,微信号为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正常,不可使用“微信分身”等非官方微信APP。手机电量充足(90%以上),建议携带移动电源。手机流量充足且能正常使用,手机不卡顿。
(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合从事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三)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智能手机参加心理测评。
(四)测评场地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请合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
珠海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9日
珠海市公安局 0756-8649945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0756-8640973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0756-8644576
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 0756-7792883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 0756-8645091
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0756-6311973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0756-8646963
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0756-864701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原文标题:关于珠海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ga.zhuh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515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