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机关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心理素质测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云浮市公安机关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报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云浮市公安机关职位且入围体检的考生(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原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wyks/index.do公布)。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14:30。
测评地点:云浮市公安局一楼大会议室(地址:云城区金丰路1号)。
三、测评流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在指定的报到时间到达指定的报到地点报到。
(二)证件查验合格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考生使用智能手机参加测评,时间约90分钟。
(三)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答案,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测评结束,离开测评现场。
(四)测评结束后,专家将抽审部分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注意事项
(一)请勿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测评。
(二)考生必须携带智能手机参加测评。智能手机要求:安装并可以稳定运行版本8.0及以上的微信APP,微信号为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正常,手机电量充足,建议携带移动电源。手机流量能正常使用。手机不卡顿。
(三)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测评报到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五、测评结果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浮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6-8130008。
云浮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8日
原文标题:云浮市公安机关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yunfu.gov.cn/gaj/xxgk/gggs/content/post_1688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