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更多学习技巧!
已收到您的需求,将会在24H内和您联系
全国统一答疑热线:400-600-8011
公务员考试2025考试时间
公务员考试考什么科目和内容
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要求
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哪个好
公务员考试题库及答案

梅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23-04-04 10:05:35
来源: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海艳
- 公务员职位排行榜~
【招录职位】
【招录最多】职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部门名称:二级警长以下; 专业要求:法学类(B0301);招录人数:732; 【招录最少】职位名称:中共广东省委老干部局; 部门名称:广东省老干部大学(广东省省属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综合岗二级主任科员以下; 专业要求:数学类(B0701),生物科学类(B0710),统计学类(B0711),电气类(B0806),建筑类(B0810),土木类(B0811),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安全科学与工程类(B0830);招录人数:1;

梅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梅州考区)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附件1)。

二、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及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92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92年1月9日及以前出生。

考生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能测评现场按程序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裁定,逾期不予受理。

三、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定于2023年4月7日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梅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安全事项告知书》(附件2,现场上交原件,请提前填写并裁剪)于当天7:30前报到,体能测评主要流程安排见附件3。未按时报到的,禁止入场,按自动放弃测评资格处理。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改期的,将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四、测评地点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梅州市体育局体育训练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剑英体育馆侧),地点示意图见附件4。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二)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食物等,不得穿制服、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

(三)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考生要提前熟悉报到地点,合理安排出行,确保按时报到。

(四)考生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五)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生同行人员不得在考场周围聚集、围观。

(六)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干扰测评工作正常进行。

特别提醒:体能测评各项目运动强度较大,竞争激烈,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考生本人应确定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剧烈运动。如确实身体状况不宜参加测评的,建议放弃测评资格;如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身体对测评强度、天气等不适应或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3-2169369

附件:

附件1:体能测评对象名单.xlsx

附件2:梅州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安全事项告知书.docx

附件3:体能测评主要流程安排.docx

附件4:体能测评地点示意图.docx

梅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日

原文标题:梅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gaj/gsgg/content/post_2469013.html

版权声明: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上岸鸭公考”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上岸鸭公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lihui@gaodun.com,电话:400-600-8011),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高顿上岸鸭公考老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1069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文章推荐
  • 资料分析
  • 常识判断
  • 言语理解
  • 判断推理
  • 数量关系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注册

获取验证码
注册
提示
请输入正确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