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山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公告》,现就中山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公安、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
二、测评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及《报考者本人健康情况和体能测评须知》(附件2,需于测评前如实填写),于4月4日(星期二)上午7:30前、下午2:30前分批次(附件1)到达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中山市东区兴桂路20号)集中,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的,将被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三、测评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以上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能测评其他要求
(一)报考者自备饮用水、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穿钉鞋、高跟鞋等参加测评。
(二)开考前,考场周边路段有可能交通拥堵,请报考者掌握交通状况并提前出行,确保按时到场。
(三)考场为封闭式运动场,除工作人员及报考者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报考者不得携带任何与体能测评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后统一交由考场工作人员封存保管。凡私藏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五)报考者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现场工作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怀孕的报考者要慎重参加体能测评,以免发生意外。
(六)报考者必须诚信参考,如有冒名顶替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七)体能测评合格的,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达不到比例人数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中山市公安局职位的报考者须接受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位的重要参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60-23188960。
原文标题:中山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gaj.zs.gov.cn/xxml/zfxxgk/gzdt/tzgg/content/post_2259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