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202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5人,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方式
资格审核采取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三、资格材料提交时间
考生须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3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上传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人员: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材料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材料须清晰、齐全、真实、有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四)面试初定于4月下旬在广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信息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省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20-84469322,020-34451109。
附件1:2023年广东卫生监督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pdf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2023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2023年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原文链接:http://gdwsjd.gd.gov.cn/zwgk/rsxx/content/post_4142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