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公告

2023-03-24 09:34:4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  和面试等事项公告

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合格分数线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7.5分。

笔试成绩已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审核对象

汕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中,无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报考我市公安、法院、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等需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在报考者自愿原则上按招录人数1︰4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三)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下同)、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下同)、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下载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在修改处按上指模后上传,下同)、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已毕业大学生和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提供)、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除上述基本材料外,属以下情形的还须提交:

(1)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并加盖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章。

(5)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汕头市或南澳县户籍(生源)招考的,须提供汕头市或南澳县生源,或户口在汕头市或南澳县,或父母、配偶户口在汕头市或南澳县,或在汕头市或南澳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方式及程序

资格审核主要采取广东省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至4月7日,考生须在4月3日上午9:00前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未按时上传审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考生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4月5日17:30前,逾期不予递补。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留意我市相关通知或公告,如联系电话有更改的,须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未列为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也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单位的递补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者,请密切留意汕头组织工作网(https://stzz.shantou.gov.cn)和汕头考试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tksb0754)有关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公告信息。

4.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汕头市招录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中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在4月7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只进行1次,不安排递补,测评人数在报考者自愿原则上按照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进行组织。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逾期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弃权。扩大范围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对象作为预备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预备递补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上传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附件2)。

三、面试

面试初定于4月下旬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报考汕头市职位的面试地点在汕头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汕头市招录单位咨询电话.xlsx

2.广东省2022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doc.doc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原文标题: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

原文链接:https://stzz.shantou.gov.cn/stzz/tzgg/202303/d4b97f5e9d0645adbbfb48818aa38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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