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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9日至2001年3月18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