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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我厅将开展入围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核于4月7日至12日期间(工作日)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须通过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上传的图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截止4月12日18时)。
三、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核实信息后本人签名);
(二)身份证(正反面);
(三)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四)学历、学位证书,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六)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核时提供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证明)不齐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上的审核结果,查看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三)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该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拟面试人员。
咨询电话:020—86359632
附件: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