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22-01-18 11:09:2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上岸鸭小编整理了202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公告的内容如下。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21年7月27日在武汉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6:30前,到水果湖第二中学教学楼前广场集合(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可乘市内公共汽车及地铁2、4号线到洪山广场站,然后步行约10分钟到达)。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鄂公综函〔2013〕13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要求,专业技术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具体名单信息详见附件1及备注)。

其他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具体名单信息详见附件1及备注)。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健康码,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体检信息表和二寸登记照2张,以及考生防疫信息表。其中,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打印(A4型纸张)后填写、签字并贴上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登记照片,集合时交工作人员审核。考生防疫信息表(附件3),由本人打印(A4型纸张)后填写签字,进入医院时交人脸识别工作人员。体检前28日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当按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体检当天入场时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遇体温不正常等特殊情况,由防疫专业人员综合评估,视情处理。

(二)体检前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三)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四)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五)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七)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九)处在妊娠期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待其妊娠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补测合格的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十)体检费500元(不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体检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如有疑问,考生可向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监狱局、湖北省戒毒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87238541、027-67815542、027-87269035。

1.2021年度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2.考生体检信息表.doc

3.考生防疫信息表.doc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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