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2021-02-20 13:24:0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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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粮食企业“四防”安全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协调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协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粮油商品实施技术与质量监督管理。

(三)受中储公司和地储公司委托,负责组织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调拨和运输,保证粮油质量和安全。

(四)负责加强对粮食流通渠道的监管,严格对从事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进行审核,对违规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理。

(五)负责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养粮食交易市场,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交易规则,搞活粮食流通,负责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退耕还林,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的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六)负责指导全市粮食仓储企业流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和改造;制定储粮技术规范,指导监督粮食安全储藏。

(七)负责粮食财务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粮食企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好委派会计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析粮食财务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做好行业统计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参与全市种植结构调整,组织粮食企业订单农业的具体实施。

(九)负责组织开展行业教育培训,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协调做好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伤评残及劳动福利工作;安排好特困职工生活,组织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十)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做好纪检、工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抓好全局组织、纪检、宣传、人事劳资及企事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2、协调各科、企事业单位,配合局党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调控科:

1、负责辖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2、负责辖区内粮食宏观调控需求平衡。

3、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

4、负责种植结构、农村余粮、粮食产量、口粮消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加工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

5、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6、负责灾民粮食供应和军粮供应工作。

7、协助有关科室搞好网络使用和管理。

(三)仓储科:

1、负责科内全面工作,制定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带领全科同志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好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新粮入库、烘干、晾晒、安全保粮工作。

4、抓好四防安全和“四无”粮仓建设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1、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指导粮食财会工作,落实财务计划。

2、负责粮食财务执行情况,编制财务审计计划。

3、负责全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政策性财务挂帐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粮食企业内部委派会计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粮食监督检查大队: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辖区内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大队具体工作,带领本队人员履行好职责,做到即不缺位也不越位。

3、密切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搞好粮食市场监管。

4、树立经济发展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检查中严格按市委软环境办的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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