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问题二(县级卷)
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市级以下试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顿为大家准备历年真题,大家可以看看和你复习的有什么不同,各省可能侧重点不一样。可以多多比较当地省份的历年真题。
材料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N区作为Q市的主城核心区,肩负着老城区更新和社区开发的双重职责,80万常住人口中有30万农转非安置人口和进城农民工,还有近30万流动人口。古楼湾片区有55栋20世纪80年代的老建筑,分属两个社区,周围被四条主干道包围,没有围墙。社区人员流动大,管理难度高,治安隐患大,仅2013年就发生多起刑事案件。古楼湾社区的九龙花园是一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落后,200余户居民来自四面八方,生活习性不一,长期无物业管理,小区内污水横流,垃圾乱堆,群众怨声载道。
社区余主任说,传统行政式的社区管理方式,曾让她疲于奔命还难有效果,曾经一年时间里群众诉求1600件次。街道社区管得越多矛盾似乎越多,管得越细群众意见反而越大。这也是N区近年来基层社会治理中干部们普遍存在的困惑:民生投入越来越多,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为什么群众的满意度却没有越来越高?基层管理越来越细,基层干部越来越忙,为什么群众的认同感却没有越来越强?城市建设越来越好,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为什么群众的幸福感没有越来越强?
2013年,N区花园街道开始了社会治理中的大事、小事和私事分流处理工作。花园街道党工委李书记说,街道坚持及时划清街道、社区、居民各自责任,不大包大揽,不介入过多具体事务。分解责任、事务,不在于分得多清楚,更重要的是培养居民责任意识,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该由政府办的公共事务,要全力办好;该由社区处理的事务,要在自治的前提下,依法办得群众满意;属于社区居民自己家的私事,由政府和社区引导,主要由私人办好。政府既不能大包大揽做“物管”,也不能不闻不问不管,简单把责任完全推给居民了事。只强调加大投入和权利赋予,没有相应的责任共担和公平的投入机制,政府投入再多,群众满意度也不会随之提高。只强调自上而下的精细管理,没有自下而上的广泛参与,政府管得再细,群众认同感也不会随之上升。只强调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没有把群众组织起来同步推进社会建设,城市发展再快,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会随之减少。
2013年,N区峡口镇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提出,凡是涉及群众个体的事,群众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这样实施下来的结果是,群众对所办的事更加积极,更加用心,对所办的事也更加满意。
九龙花园引导居民自治,组织成立了楼委会、议事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引导居民议定出《小区楼规民约》等5个制度规则,形成了“小区事、大家议、协商办、共监督”的自治管理流程。经过居民议事协商,由每户居民出资30元,公益事业发展基金支持2.5万元,街道配套1.8万元,改善了小区的出行等设施,同时组织志愿者对绿化等进行完善,有效地改变了居住环境。古楼湾片区安装摄像头需要28.5万元,社区两个月内召开听证会、协调会30余次,让居民充分表达意愿,最终达成“居民出、社会筹,自己事情自己办”的共识,3327户居民(91%的参与率)出资7.2万元,社会单位支持19.6万元,在重要路口、案件高发区安装摄像头73个,使年均发案率同比下降45%,居民安全感大幅上升。近几年来,N区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
材料四
N区在总结基层社区治理探索实践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合理划分大事、小事、私事的机制。“大事”即:政府管理事项及公共服务,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是村(居)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由村(居)委会为主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私事”是村(居)民个人事务和市场服务,由群众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虽然把事项进行了分流,归根结底是“事”要解决,N区建立了一套快速解决各类事项分类办理的机制和流程。一是落实责任,“大事”快办;二是基层协商,“小事”共办;三是注重引导,私事“自办”。换言之,“大事”是大公事,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是小公事,由村(居)委会主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等共同解决;“私事”是居民个人事务,由政府引导居民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
据N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具体工作流程有找事、分事、办事、反馈评估四步工作。第一步:找事。找事也就是需求收集。找事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村(居)委会。所找的“事”是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尤其是居民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收集需求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双重方式,收集社区干部、社区公益站、社区民警、社区社工和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等渠道所反映的有关居民需求的事项。第二步:分事。分事也就是通过协商进行分流,将事情按“大事”、“小事”和“私事”,分流到相关的承办部门和人头上。在分事中,由村(居)党组织、村(居)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协商议题,然后由协商主体开会协商决定哪些事按“大事”来办,哪些事按“小事”来办,哪些事属“私事”引导居民自己办。在分事的同时,明确具体的办理单位和人头、办成事的标准和时间、以及经费等具体事情。第三步:办事。在协商分事后,所有的事便有了具体办事的“主”(包括私事)和具体的办事方法,因而事情办理起来就不会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出现。第四步:反馈评估。所有分流的事办完后,都要进行反馈评估。反馈就是将项目执行的结果反馈给需求方和项目有关参与方,评估就是对项目实施的过程、效率和经验、群众的满意度等,进行收集总结。在反馈评估中,对所办事项还要在社区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问题二:
请结合“给定材料3和4”,对N区基层社区治理的探索,进行梳理概括。(20分)
要求:
要点明确,层次分明,有概括性,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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