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0年7月18号发布,报名时间也已经确认,针对此次考试公告,高顿为大家带来了本次考试录用公示的具体要求,大家快来看看吧。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一)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
(二)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和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考生按要求报到。
(三)最低服务年限。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四)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备案。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1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的要求了,大家注意报名要求哦,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高顿公考官网咨询,在线老师随时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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