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公考网同步发布:2022浙江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2022年台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就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1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2。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手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职位要求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全市公务员录用体能测评将于2022年8月3日进行,地点设台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729号)。本次体能测评分为两场进行,第一场进行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报到时间为8月3日上午7:30;第二场进行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报到时间为当天晚上18:00。体能测评通知书由各招录单位发放。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携带该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体测因天气原因无法开展,时间可能顺延,具体事项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2022年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定于2022年8月6日、7日进行(其中,8月6日面试综合类职位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公务员;8月7日面试市直单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全市检察官助理职位、特警职位),地点设市人事考试院(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面试通知书由各招录单位发放。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携带该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视作放弃面试。具体事项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近期,报考人员要经常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和“台州党建网(zzb.zjtz.gov.cn)”,并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后续工作通知。同时,请按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支持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附件
2022年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xlsx
2022年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台州市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2年台州市市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jtz.gov.cn/art/2022/7/28/art_1229050430_59062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