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公务员考试政策解读3

2020-07-20 16:06:1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ququ

新疆公务员考试报名通道已经开放了,相信大家都已经陆续报名了吗,但是也可能存在很多疑问,现在就跟随高顿一起来探索下2020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政策解释吧。

1、关于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查有哪些要求?

以上人员如果报考“面向全国”的职位或不以以上身份报考限定户籍的职位,均可以不提供公告中明确的特殊证明材料。

2、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

3、法官助理职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

报考乌鲁木齐市及所辖区(除乌鲁木齐县)、克拉玛依市及所辖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的汉族考生应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柯尔克孜语言文字参加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C类证书。

4、检察官助理职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

5、关于体能测评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报考各类各级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

凡因身体等各种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的(如孕期人员、伤病期间人员以及身体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不适合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各类各级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体检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医学、心理矫正、狱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教学等职位的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请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有关内容,并注意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7、网上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为倡导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选报职位一经确定、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则不可更改,并将自动阻止其身份证号另行注册,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报职位。

(2)为防止报名后期网络拥堵影响报考,请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职位表》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及早选定报考职位、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名系统。

8、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本人是否入围面试等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9、是否对笔试雷同试卷进行甄别鉴定?

为保护考生利益,维护考录公平正义,阅卷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委托国家专业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鉴定,判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均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进行违规处理。

10、对体检结果如果有疑问,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招录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其中,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自治区、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人员进行复检。

11、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多久能够报到?

公示期满后,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印发录用文件,由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期报到。

12、公务员招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

(1)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2)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4)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

(5)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公务员录用考试有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吗?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属相关主体市场行为,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14、选调生须具备什么条件?

报考选调生职位必须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并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的中共党员。具体要求可咨询所在高校学生就业部门。

15、报名因故需要退还报名费用怎么办?

考生需要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申请,经第三方机构返还到原来帐户,不能直接退回,请广大考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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