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8:30
高顿公考网同步发布:2022年度烟台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和录用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内容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1)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2)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以测评的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1000米跑或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体能测评人员起跑犯规不得超过2次,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体能测评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三、体能测评报到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报到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8:30。
体能测评报到地点:莱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门口(莱阳市柏于路1号)。
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前抵达报到地点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员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3.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评人员须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点录组以外工作人员透露个人息。
5.体能测评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60分钟内向仲裁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6.体能测评人员请自行准备适宜的运动服装、运动鞋,自备饮用水等。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考录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体能测评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体能测评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2.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还需持有其他相关材料: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体能测评前7天内的健康体能测评前报告,体能测评前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体能测评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
(2)体能测评前14天内从山东省外入烟返烟参加体能测评前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烟后第1天、第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体能测评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能测评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1)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
(3)体能测评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4)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5)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6)烟台市外行程卡带星号的来返烟人员;(7)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者。
4.体能测评当天,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体能测评另行安排。
5.体能测评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6.请体能测评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天气变化等,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2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烟台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35-6244730
烟台监狱咨询电话:0535-3347057
体能测评点咨询电话:0535-3347057
烟台市司法局
2022年6月8日
原文标题:2022年度烟台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tdangjian.gov.cn/system/2022/06/08/0106538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