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423联考《行测》卷3

2016-05-01 00:00:00 来源: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和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文件,故甲乙的申请日期在同一天,题目中“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属于迷惑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甲乙的申请日期在同一天,但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该商标,乙于4月1日才开始使用该商标,故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甲的商标申请。

 

因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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