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行测》(A卷)112

2016-12-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A项:正确。“案结事了”是指案件经法院裁判后,所涉及的矛盾与纠纷相应的解决,这一法谚体现出司法解决的根本性。


B项:错误。“有告必理”所反映的司法进程是从早年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案件的立案审查制变更为立案登记制。法院除非面对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否则应当受理案件,并非体现出普遍性。普遍性所反映的是法律规范在效力范围内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


C项:正确。“不告不理”所反映的是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本质区别——司法权讲求不告不理,也即司法权保持被动谦抑,而行政权为了进行社会治理,必须具有主动性。


D项:正确。“一事不再理”所反映的是案件最多经过法院两级审理后,两审终审,当事人再以同一事由起诉时,法院不予受理。这一原则体现出司法程序的终结性。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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