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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
A项:错误。以家庭为单位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进行征税的这一规定并没有在《决定》中反映出来。
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六条在《决定》出台后被相应的修改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施行日期为2019年1月1日。
D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因此,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