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考将于3月27-28日进行,相信很多同学都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那么在开考前,酷老师带着大家一起去看一下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吧。
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2009年1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2014年12月29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2020年10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修订2020年10月27日发布)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确定。专业科目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考生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招考公告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第二十七条面试原则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面试。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测评内容和测评方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对面试中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应当设置必要的条件要求。
实行面试考官资格制度,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应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从面试考官库中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面试考官的交流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录用以下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职位公务员录用办法,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一)不宜公开招考的;
(二)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
(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
(四)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看完了,同学们加油备考,祝你们成功上岸~有任何问题,欢迎添加酷老师的微信,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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