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公布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报考海北州职位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4月28日至5月20日(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6月6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海北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到海北州公安局3楼政治部(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315国道南侧)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传真)0970-8642310。
报考海北州其他职位的考生到海北州委组织部3楼公务员科(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4号)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传真)0970-8643277。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复审的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及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本人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4.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相关要求
1.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2.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捺手印的放弃声明材料。
3.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确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第一时间与资格复审部门(单位)联系,采用委托他人、邮寄(传真)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发送所需资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注明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本人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面试前,由本人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补审。委托他人代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以及考生资格复审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与考生亲自填写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
4.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到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委托人)需线上填报登记旅居史及行程,主动出示“双码”(健康码、行程码),州外考生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前往现场审核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健康码异常、行程码带星号、未登记旅居史及行程、未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进入审核现场。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委托人)密切关注海北州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前往进行资格复审需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希望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若有更改,及时与海北州委组织部、海北州公安局联系,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公安职位报送资料指定邮箱:hbgazzb 163.com
其他职位报送资料指定邮箱:hbzg3277 163.com
海北州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旅居史及行程线上登记码
附件:
中共海北州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