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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些报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在阅读招考公告的时候发现了,报考的基本条件中有一条是关于录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规定。今天上岸鸭小编要给大家分享的,恰好就是回避情形指的是什么,都有哪些基本规定。
对回避情形做出规定,是因为公职人员在任职中有相关的回避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不会因亲属关系而影响自己的公务执行,确保公职人员清正廉洁,公务依法执行的一种制度。
那么主要都有哪些情况和规定呢?一般来说,公务员不得报考与本人具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隶属于同一机关中同一领导的职位,也不能报考与本人构成上下级关系的职位。并且,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在与本人具有前述关系的单位中,一方是领导,另一方从事人事、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职务的情况,也是构成回避情形的。
有的考生可能会问,直系血亲关系和夫妻关系很好理解,但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指的又是什么呢?小编告诉大家,一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叔叔伯伯或姑姑的子女(也就是自己的表姐妹和表兄弟)、舅舅姨妈的子女(即自己的堂姐灭堂兄弟)等,范围包含上下三代人。因此,大家在报考之前要先认真核实一下自己是否会出现录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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