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务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8.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项目生的职位仅限我省2021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生”),以及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