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北京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考试、心理测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在“2023年度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确定进入北京法院面试范围的考生(含首批进入面试的考生和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周六)下午
14:00—15:00(心理测试)
15:15—17:15(专业考试)
考生须13:00前到达考场,安装并测试线上考试软件。
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以各院安排为准,由各院于考试前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北京法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和成绩公布
专业考试采用闭卷、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发布。
四、考试要求
1.各院按照报考岗位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核实考生信息并确认最终参加专业考试、心理测试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如实说明,未如实说明情况,造成取消其被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考生须本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本人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
3.心理测试采用填涂机读卡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专业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需自备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硬件要求: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建议为64位),不支持XP或者Mac系统。考场具体规则见附件2。
4.北京法院专业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心理测试、专业考试各个工作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需向任何组织或个人交纳任何费用。专业考试的相关说明见附件3。
5.对于考务人员和其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考生有权予以监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电话:85268725,85269647。
请考生根据本公告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考生近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有问题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附件2:北京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统一考试考场规则.doc
附件3:关于北京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考试若干问题的说明.doc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7日
原文标题:北京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990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