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北京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现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开展。请考生将全部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放入文件夹中进行压缩,压缩后发至:ftfyksxx@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压缩包格式小于20M。请考生于3月17日上午9时前将复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标注序号):
1.报名表。
2.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未领取证书者提供成绩合格单)。
5.学生证。
6.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基本信息项须填写完整)。
7.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电子版照片。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卡)电子版照片。
8.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电子版照片。
9.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10.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参军入伍证明。
三、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电子版照片形式提交,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考生需在承诺书(附件1)中明确,要在“面试/考察”的面试选项上划“√”。
四、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笔试成绩合格,但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形式报送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3827773、83827188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4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tqf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915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