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学询问北京公务员考试须知相关问题,对于报考须知考试时有哪些条件心存疑问或者想要获取准确信息,以下是北京公务员考试考生须知,关注的同学可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北京公务员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墨水笔。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试卷发放后、答题开始前,考生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考生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科目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位置和区域内作答,否则
该科目按违纪违规处理。
5.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进行处理。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应放在指定放包处,其中电子产品须关闭电源。
6.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4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
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7.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按违纪违规处理。
8.严禁撕毁试题本、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及
相关考试信息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
9.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处置。
部分规定提示
1.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2.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处理。在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
3.考生坐错座位且未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主动报告的,则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4.《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诚信参加考试共建公正环境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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