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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加分办法
根据《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规定,现将宣城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加分办法公告如下:
一、加分规定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2、3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表彰奖励时间截至2023年9月8日。
二、加分申报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9月22日前,县委组织部将汇总的加分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受理。复审合格的,市委组织部在宣城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本办法只适用于此次考试,由宣城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23年9月13日
原标题:宣城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加分办法
来源链接:https://www.xcxf.gov.cn/News/show/121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