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考试时间也已确定,大家抓紧时间备考呀,关于本次天津市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高顿公考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具体指具有在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内容节选自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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